【摘要】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是我国防灾减灾体系中的重点领域。而在林长制全面推行的背景下,森林防火已从”林业部门一家的事”转变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本文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林长制相关规定,讲清森林防火责任如何划分、火源如何管控、防火期与高火险期有哪些硬要求、火灾发生后如何处置与追责,并附责任分工表与火源管控清单,帮助林区经营单位、乡镇和涉林企业把防火责任落到”山头地块”。
零、政策背景:林长制下的森林防火新格局
林长制的核心是”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从省、市、县到乡镇、村,逐级设立林长,划定责任区域,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责任压实到具体人。森林防火是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就意味着:防火不再只是林业部门的”部门业务”,而是各级林长的”份内责任”。
与此同时,《森林防火条例》确立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预防”放在首位。对林区而言,防火的关键不在”灭”而在”防”,在于把火源管住、把隐患清掉。
零、责任体系:谁该为森林防火负责
森林防火的责任是”多层级、多主体”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 主体 | 核心责任 | 常见问题 |
|---|---|---|
| 地方各级政府 |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防火纳入林长制考核 | 责任书签了、措施没落实 |
| 林业主管部门 |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防火工作 | 指导多、督办少 |
| 应急管理部门 | 火灾扑救组织与应急指挥 | 与林业部门衔接不畅 |
| 乡镇(街道) | 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巡护与宣传 | 巡护流于形式 |
| 村(居)委会 | 组织群众防火,落实村级责任 | “最后一公里”断档 |
| 林区经营单位 | 落实主体责任,配齐防火设施与队伍 | 只经营不防火 |
| 个人 | 遵守防火规定,不带火种入林 | 野外用火随意 |
表格说明:林长制的意义就在于把上述”各管一段”的责任串成链条——林长是”总闸”,经营单位是”末梢”,个人是”最小单元”。
零、防火期与高火险期:硬约束在哪里
各地会根据气候与森林火险等级,规定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多为春秋两季,具体时间以省级政府公告为准)。在这两个时段,防火要求明显收紧:
- 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确需生产性用火的,须经审批并做好防范;
- 高火险期内:往往实行更严格的管控,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巡护与检查、进入林区须接受火源检查等;
- 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对应启动不同的响应措施。
企业最容易忽视的是”生产性用火也要审批“。在林区内的施工、种植、冶炼等作业,如需用火,一定要按程序报批,切勿”先烧后报”。
一、火源管控:把隐患消灭在起火之前
火源管控是防火的第一道防线。下面这张清单,是林区单位日常最该做的实事。
| 管控对象 | 具体措施 |
|---|---|
| 野外用火 | 严禁烧荒、烧秸秆、烧纸、野炊、吸烟等行为 |
| 生产性用火 | 严格审批,落实”时间、地点、人员、防范措施”四到位 |
| 入林人员 | 设卡检查,收缴火种,登记入林 |
| 特殊人群 | 加强对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等的监护 |
| 设施设备 | 排查输配电线路、通信基站、油气管道等火灾隐患 |
| 可燃物 | 清理林下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 |
| 宗教民俗用火 | 重要节日提前部署,设置集中焚烧点 |
| 农事用火 | 结合农事习惯,引导集中处理秸秆 |
表格说明:火源管控讲究”堵疏结合“——既要严禁违规用火,也要给群众留出规范的用火通道(如集中焚烧点),否则”堵而不疏”往往适得其反。
二、防火设施与队伍建设
“防”要靠人,”灭”要靠装备与队伍。林区经营单位和基层政府应配齐:
- 防火设施:瞭望塔、视频监控、防火道路、生物防火林带、蓄水池等;
- 灭火装备:风力灭火机、水泵、水带、防护装备、通信设备等;
- 防火队伍: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护林员队伍,并定期演练;
- 信息系统:火险预警、热点监测、指挥调度系统。
经验表明:“人防+技防”结合最有效——护林员巡山是基础,视频监控与卫星热点监测是补充,二者缺一不可。
三、火灾处置与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处置讲求”打早、打小、打了“:
- 第一时间报告: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 科学扑救:坚持”生命至上”,先控火头、后清余火,严禁盲目蛮干、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及未成年人扑火;
- 安全避险:扑救中严防人员伤亡,遇险要果断避险;
- 余火清理与看守:明火扑灭后须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 调查追责:火灾扑灭后依法调查起火原因,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责。
近年来,因野外用火、违规作业引发森林火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少见。“一把火”可能烧掉的是自由与家业,绝非危言耸听。
四、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防控
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明显的时间与空间规律,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控才能事半功倍。
| 重点时段 | 防控重点 |
|---|---|
| 春秋防火期 | 全面禁火、加强巡护、设卡检查 |
| 高火险期 | 最严管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
| 春节清明 | 倡导文明祭祀,设集中焚烧点 |
| 农事用火期 | 引导秸秆集中处理,禁止随意烧荒 |
| 假期旅游高峰 | 加强入林检查,管住野炊吸烟 |
| 高温干旱大风 | 发布预警,加密监测与巡查 |
| 重点区域 | 防控重点 |
|---|---|
| 林农交错区 | 交界地带易失控,需明确责任 |
| 墓地集中区 | 祭祀用火集中,重点看守 |
| 旅游景区 | 游客用火风险,加强宣传检查 |
| 重要设施周边 | 输配电线路、油气管道火灾隐患 |
| 偏远林区 | 巡护薄弱,加强瞭望监测 |
表格说明:“力量跟着火险走”——高火险期、重点区域要加密巡护、增加力量,做到”守住口、看住人、管住火”。
五、林长制下的防火责任落实
林长制把防火责任”落到人头、划到山头“。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防火实效,需做好三件事:
- 责任清单化:明确各级林长、护林员的责任区域与任务,签订责任书;
- 巡林常态化:林长定期巡林,重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 考核制度化:把森林防火纳入林长制考核,与督查、通报、问责挂钩。
实践中,很多地方的”林长”停留于”挂牌子、填表格”,防火措施并未真正落地。破解之道在于把考核做实——用火灾发生率、隐患整改率等硬指标说话,让责任”长牙带电”。
六、森林防火宣传与群众参与
森林防火是”人民战争“,群众参与至关重要:
- 宣传进村入户:用大喇叭、微信群、宣传车、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
- 教育进校园:从小培养防火意识,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
- 举报奖励: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用火行为;
- 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用鲜花祭扫、集中焚烧替代传统用火习俗。
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人人都是护林员“,防火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七、火险预警与分级响应
各地普遍建立森林火险预警与分级响应机制,把”火险等级—响应措施”对应起来,是实现精准防控的关键。
| 火险等级 | 一般响应方向(示意) |
|---|---|
| 一级(极度危险) | 全面禁火,专业队伍待命,加密巡护监测 |
| 二级(高度危险) | 严禁野外用火,加强设卡检查 |
| 三级(较高危险) | 控制野外用火,加强宣传巡护 |
| 四级(中度危险) | 正常防范,加强监测 |
| 五级(低度危险) | 常规巡护,保持警惕 |
表格说明:上表为方向性示意,具体等级划分与响应措施以当地政府与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为准。核心原则是”火险等级越高,管控越严、力量越足“。
八、林区经营单位防火自查清单
林区经营单位(林场、种植园、景区、涉林企业等)可对照以下清单定期自查:
- 是否划定并公示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
- 是否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与灭火装备,并保持可用?
- 是否组建或对接扑火队伍,定期组织演练?
- 是否在防火期落实巡护与设卡检查?
- 是否对输配电线路、动火作业等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报告与处置流程?
- 是否对员工与游客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自查一次、安心一季”。把清单当成”体检表”用起来,隐患就能在起火之前被发现、被消除。
九、森林防火的长效治理
防火要治标,更要治本。从长远看,减少森林火灾的根本,在于”降风险、增韧性“:
- 可燃物管理:通过抚育采伐、计划烧除(在可控条件下)等方式,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
-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道路,阻断火势蔓延;
- 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瞭望、视频、卫星热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 队伍与装备:建设专业扑火队伍,配备现代化扑火装备;
- 制度与考核:把防火责任纳入林长制考核,形成长效约束。
| 长效措施 | 主要作用 |
|---|---|
| 可燃物清理 | 降低火势强度与蔓延速度 |
| 防火林带 | 阻隔林火蔓延 |
| 监测预警 | 早发现、抢时间 |
| 专业队伍 | 提高扑救效率 |
| 林长考核 | 压实责任、长效管理 |
表格说明:森林防火没有”一劳永逸”,只有”常抓不懈“。把长效治理机制建起来,把责任落到实处,才能守护好一方绿水青山。
十、常见问题(FAQ)
Q1:林长制是”制度”还是”职务”?企业需要对接吗?
A:林长制既是制度安排,也对应具体的责任人和责任区域。林区经营单位应主动与属地林长、护林员建立联系,把自身防火责任纳入属地管理,做到”信息互通、责任共担”。
Q2:在林区搞项目建设,防火方面要注意什么?
A:一是遵守防火期用火规定,生产性用火必须审批;二是配齐防火设施与人员,纳入属地防火体系;三是排查输配电、动火作业等隐患;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切莫”重建设、轻防火”。
Q3:个人进山游玩需要注意什么?
A:最核心就一条——不带火种、不野外用火。进入林区接受火源检查,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看似小事,却可能挽救整片森林。
十一、行动建议
森林防火,重在”防于未燃“。建议林区经营单位做好三件事:第一,建立防火责任清单,把责任落到山头、地块、人头;第二,把火源管控做成日常动作,防火期加强巡护检查,生产性用火严格审批;第三,把设施与队伍备到位,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对基层政府和林长而言,把防火纳入林长制考核、定期督办,才能真正压实责任。
如您所在单位涉及林区经营、涉林项目建设,需要做森林防火合规梳理,欢迎与我们联系。
还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防火宣传要”入耳入心”。很多火灾的起因,并非恶意纵火,而是”图省事”的烧荒、祭祀用火或随手丢弃的烟头。把宣传做到田头、村口、学校、景区,让”防火就是护家园”的观念扎根人心,比事后追责更有意义。与此同时,对护林员、扑火队员等一线力量,要做好后勤保障与安全培训——他们既是火源的守门人,也是扑救的先锋队,保护好他们,就是保护好森林。
总而言之,森林防火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把责任压实、把火源管住、把设施备齐、把群众发动起来,森林才能真正远离火患。每一个林区人、每一位进山者,都是这道防线上不可或缺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