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名单,21 个园区、112 家企业入选,覆盖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10 个创建领域。这是”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布局中新增的一块重量级载体招牌:创建遵循”总量控制、批次创建、有进有出“原则,每 2 年组织一次申报,第一批创建遴选已于 2026 年 3 月启动、4 月 10 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创建期为 2 年,期满评估验收合格后才正式认定并授牌。本文拆解创建机制、园区与企业两类申报对象差异、十个领域的选择逻辑、创建期管理与下一轮准备路径,帮助企业判断”该不该提前布局、从哪里入手”。
一、政策背景:为什么在”集群”之外,又设了一类”示范基地”
理解这个新招牌,要把它放回”十五五”新型工业化的整体图谱里。国家层面既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强调区域产业的规模与协同),也布局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强调新兴领域的载体引领与示范效应)。两者的关键差别在于:集群看的是”存量产业的竞争力与协同度”,示范基地看的是”未来产业的载体培育与示范带动“。
从制度设计看,”总量控制、批次创建、有进有出”十二个字,决定了它不是”报了就发牌”,而是先给”创建资格”、再验证”创建成效”。第一批入选的 21 个园区与 112 家企业被称为”创建对象“——仅为资格,需经创建期满评估验收合格后,才能被认定并授牌。这一”两段式”设计,把荣誉的含金量与企业的持续投入绑定在一起。
对地方与企业而言,这条赛道的价值在于卡位:在”十五五”期间力争培育 100 家左右示范园区、1000 家左右示范企业的总盘子下,越早进入创建序列,越有可能在后续政策、项目、要素上获得倾斜。对于已经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遴选的园区,或正在承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的企业,示范基地是同一政策坐标系里的另一条上升通道。
二、十个创建领域:赛道选择就是战略选择
第一批明确了十个创建领域。赛道选择直接决定竞争强度与资源匹配度,企业应先评估自身主营业务落在哪个领域、在该领域的”新兴产业”属性是否充分。
| 序号 | 创建领域 | 适配主体的典型特征 |
|---|---|---|
| 1 | 人工智能 | 大模型、智能算法、AI 应用与算力服务 |
| 2 |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 整车、三电、智能驾驶与车联网 |
| 3 | 新型储能制造 | 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飞轮等 |
| 4 | 清洁低碳氢 | 制氢、储运、燃料电池与氢能装备 |
| 5 | 生物制造 | 合成生物、生物基材料、生物医药制造 |
| 6 | 智能机器人 | 工业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服务机器人 |
| 7 | 低空装备 | 无人机、eVTOL 及低空保障装备 |
| 8 | 商业航天 | 火箭、卫星、地面站与发射服务 |
| 9 | 安全应急装备 | 监测预警、救援处置、个人防护装备 |
| 10 | 软件 | 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 |
选择策略有三条:其一,“主导产业”必须名副其实——园区的主导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要与所选领域高度一致,主营占比不足会被质疑;其二,优先”短板+优势”叠加的领域,即在国家明确要补短板、本地又有一定基础的领域申报,成功率更高;其三,避免”蹭概念”,把传统制造包装成新兴产业,在专家评审与创建期验收两个环节都会暴露。
三、园区与企业:两类申报对象的不同打法
| 对比维度 | 示范园区 | 示范企业 |
|---|---|---|
| 主体资格 | 依法设立的产业园区 | 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核心条件 | 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 | 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 |
| 评价侧重 | 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创新、生态优化、产业治理 | 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 |
| 达标导向 | 在国内同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 在同领域具备领先性与示范价值 |
| 程序特点 | 多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地方推荐 | 由企业申报,地方推荐 |
两类对象有一条共同红线: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这条红线在创建期内同样有效——”有进有出”意味着获得创建资格后若发生重大事故,同样可能被清退。
对企业而言,示范企业的申报逻辑与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体系有相通之处,但更强调”新兴产业属性+领先性+示范价值“。建议企业在准备材料时,把”新兴属性”讲清楚:产品属于哪个新兴领域、技术处于什么位置、在产业链中承担什么角色。对于尚在梯次培育阶段的企业,可先对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与专精特新梯度培育的要求夯实基础,再以2026版专精特新认定标准中的市占率、研发投入等硬指标为参照,评估自身的领域竞争力。
四、创建期管理与下一轮准备路径
示范基地采用”创建 2 年 → 期满评估验收 → 合格授牌“的路径。”两段式”意味着两个不同的任务重心:
| 阶段 | 时间 | 核心任务 | 风险点 |
|---|---|---|---|
| 遴选申报 | 启动年(如 2026 年 3—4 月) | 提交创建方案与申报材料,争取推荐名额 | 材料不聚焦、领域归属模糊 |
| 创建期 | 一般 2 年 | 落实创建方案,形成可验收的成果 | 方案与执行”两张皮”、指标未达成 |
| 期满评估 | 创建期满 | 接受评估验收,达标后认定授牌 | 关键成果缺失、发生重大事故 |
| 后续管理 | 授牌后 | 持续发挥示范作用,接受动态管理 | 示范效应衰减 |
下一轮准备的关键动作,建议从现在就开始布局三件事:
- 明确领域归属。对照十个创建领域,确定申报主体落在哪一个领域,并准备”主导产业/主营业务属该领域”的量化证据(产值占比、收入占比、产品清单)。
- 打磨创建方案。创建方案不是荣誉申报书,而是一份两年行动计划:目标是什么、路径是什么、投入多少、由谁负责、如何验收。方案越具体,创建期越轻松。
- 守住合规底线。安全生产与环保合规是红线,建议提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环保设施合规与隐患整改,确保创建期内不出事。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各地推荐名额有限,地方推荐环节的竞争往往比国家评审更激烈。园区与企业应尽早与属地工信部门沟通,了解本地区下一轮的推荐安排与名额分配,把准备工作做在”被推荐”之前。
五、评审与验收的三个关键判断标准
示范基地采用”两段式”,意味着申报与创建是两个独立的考验。理解评审与验收各自看重什么,才能把力气用对地方。
第一,领域归属必须”名副其实”。 无论是园区还是企业,第一个被追问的问题都是”你凭什么属于这个领域”。评审的关注点是主导产业、主营业务与所选领域的实质性对应,而不是标签。企业应准备三组证据:产品清单(哪些产品属于该领域)、收入结构(该领域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技术支撑(核心技术是否属于该领域的前沿方向)。如果某个新兴领域的业务占比很低、主要收入仍来自传统业务,评审很可能认为”新兴产业属性不足”。
第二,领先性要有”可比口径”。 “国内领先水平””同领域领先”这类表述,必须落成可比的指标:市场占有率及排名、关键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对比、研发投入强度、专利与标准的数量与层级等。评审专家往往来自同行,模糊的自我评价很难过关。建议用一张”指标对标表”把领先性量化,把企业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并列呈现。
第三,创建方案要”可验收”。 由于创建期满要评估验收,申报时的创建方案实际上是一份承诺书。方案中的目标、路径、投入、责任人、时间节点,都会成为验收的对照依据。常见失误是把创建方案写成”愿景描绘”,两年后无法逐条对照验收,最终影响授牌。建议在方案设计阶段就同步设计验收证据清单:每一项任务对应什么可核查的成果,由谁出具,何时形成。
除上述三点,”有进有出”机制还意味着授牌不是终点。示范基地需要在创建期及授牌后持续发挥示范作用,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重大不良事件,不仅创建资格可能被取消,既有称号也可能被撤销。合规与安全,是这条赛道上最不能省的功课。
常见问题(FAQ)
Q1:第一批已经公布名单,企业还有机会吗?
有机会。该创建每 2 年组织一次,且遵循”有进有出”。第一批之外的主体应把目标锁定在下一轮申报窗口,从现在开始准备领域归属证明、创建方案与合规材料。具体时间与领域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通知为准。
Q2: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吗?
两者是不同申报对象、不同申报主体:园区由园区管理机构(或地方政府)牵头,企业以自身为申报主体。同一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可以”园区报园区、企业报企业”并行推进,两者互不排斥。具体规则以官方通知为准。
Q3:创建期内有资金支持吗?
创建活动的具体支持方式(政策倾斜、项目支持等)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地方配套政策为准。企业应把”创建资格”理解为进入政策视野的入场券,而非一次性资金补贴。各类扶持口径请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行动建议
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是”十五五”期间新设的高层级载体赛道,早布局、早受益。建议本周内先做三件事:一是对照十个创建领域,明确申报主体归属,并拉出”主导产业/主营业务占比”的量化数据;二是启动一份两年期创建方案草案,把目标、路径、投入、验收标准写清楚;三是与属地工信部门沟通下一轮推荐安排,同步排查安全生产与环保合规隐患。若园区或企业在领域归属论证、创建方案设计或材料组织上需要支持,欢迎与我们沟通,把产业优势转译成评审与验收都认可的创建方案。
六、一句话总结:把创建方案当成行动纲领
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是一条”两年一轮、有进有出”的长赛道。它的门槛不在申报材料的华丽程度,而在于申报主体是否真的在新兴领域形成了产业规模、创新生态与治理能力。对园区而言,考验的是产业组织与协同创新能力;对企业而言,考验的是在新兴赛道上的技术地位与成长性。
因此,最聪明的做法不是”在申报季组织材料”,而是把创建方案当作一份真实的两年行动纲领来执行:今年做什么、明年验收时能拿出什么、由谁负责、投入多少。能执行,才敢申报;能验收,才守得住。对于尚未进入第一批序列的园区与企业,现在就开始积累领域内的规模、创新与合规证据,等到下一轮申报窗口打开时,你会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比别人更靠前的位置。在载体类政策竞争中,”早两年准备”往往就是决定性的优势。
延伸阅读
说明:本文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及第一批创建对象名单公开信息整理;创建领域、申报条件、时间批次与扶持政策等请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属地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