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革命文物是党和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历程中留下的珍贵物质遗存,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记忆与精神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的公布,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创建到”革命文物 + 红色旅游”的融合发展,一条”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制度链条逐渐成形。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景区、纪念馆以及参与红色资源开发的企业而言,读懂政策边界、把握”保护”与”利用”的平衡,是当前的核心命题。
本文系统梳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框架、名录与片区制度、修缮与利用规范、红色旅游开发要点与常见风险,并附两份实操表格。
一、政策背景:革命文物保护的制度演进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制度体系,是在”文物保护”大框架下不断细化的结果。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革命文物保护的基本法律依据,确立了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公布、修缮审批、原址保护、利用管理等基本制度。革命文物中的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均适用相应保护规则。
政策层面。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展示、利用、传播作出系统部署;《”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明确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任务与重点项目。
名录与片区制度。 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分批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把革命文物资源相对集中、主题鲜明的区域纳入整体保护利用范围;同时开展全国革命文物名录的核定公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地方落实。 湖南是革命文物资源大省,红色资源禀赋突出。省级层面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相关实施方案,推进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建设与红色旅游发展。具体的名录、片区、项目申报与资金支持政策,以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二、名录与片区制度:革命文物如何”入册”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基础是”摸清家底、建立名录”。
(一)革命文物名录。 一般分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与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列入名录的,须依法落实保护责任、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不可移动文物)、建立档案并动态管理。
(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革命文物。 部分重要革命旧址、纪念建筑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适用最高级别的保护要求,任何修缮、迁移、拆除均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 片区是以某一革命主题或历史时期为主线、跨行政区划的整体保护利用区域。纳入片区的县(市、区)可统筹资源、联动开发,争取项目与资金支持。
(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部分地方创建示范区,探索”保护 + 展示 + 教育 + 旅游”融合发展的路径。
表1 革命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责任要点
| 层级 | 载体 | 主要保护要求 | 常见问题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重要革命旧址、纪念建筑 | 修缮须审批、原址保护 | 违规修缮、周边建设失控 |
| 省级/市县级文保单位 | 地方革命遗址 | 划定保护范围与建控地带 | 保护范围被侵占 |
| 可移动革命文物 | 文件、实物、照片 | 建档、保管、修复 | 保管不当、档案缺失 |
| 革命文物名录 | 纳入名录各项 | 动态管理、更新 | 应列未列、记录不全 |
三、修缮与保护:不可越过的红线
革命文物修缮与保护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是实务中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
(一)修缮审批。 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与”最小干预”原则,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严禁擅自拆改、加建、粉刷。
(二)原址保护。 建设工程选址应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原因无法避开的,应实施原址保护,确需迁移的须依法报批,并做好迁移记录。
(三)环境整治。 革命旧址周边环境整治应尊重历史风貌,避免过度商业化、城市化改造破坏历史氛围。
(四)可移动文物保护。 革命文献、实物、照片等应建立档案、规范保管,对破损文物及时修复,改善保存环境(温湿度、光照、防虫防霉)。
(五)消防与安全。 革命文物多为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火灾风险高,须落实消防设施、用电管理、值班巡查与应急预案。
特别提示: 近年来”修缮性破坏””保护性开发”是革命文物领域的突出问题——打着”修缮””提升”旗号,用现代材料替换原有构件、用仿古建筑取代历史建筑,实质上破坏了文物价值。这类做法不仅不合规,还可能被追责。
四、合理利用:展示、教育与红色旅游
“保护”不等于”封存”,合理利用是革命文物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一)陈列展览。 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应注重内容真实性与思想性,规范展陈内容,避免戏说、低俗化与历史虚无主义;展陈方案应履行审核程序。
(二)教育功能。 发挥革命文物在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青少年思政教育中的作用,开发主题课程、研学活动,推动”革命文物进校园”。
(三)红色旅游。 发展红色旅游应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把革命旧址、纪念设施与旅游服务有机结合,完善讲解服务、游览设施与安全管理,避免”重开发轻保护”。
(四)数字化利用。 运用数字技术对革命文物进行记录、展示与传播,建设数字展馆、线上展陈与虚拟体验,扩大影响力。
表2 革命文物合理利用的途径与合规边界
| 利用途径 | 主要内容 | 合规边界 |
|---|---|---|
| 陈列展览 | 主题展览、临时展览 | 内容审核、尊重史实 |
| 教育研学 | 课程开发、进校园 | 主题正确、安全有序 |
| 红色旅游 | 游览、讲解、体验 | 保护优先、不得过度商业化 |
| 数字展示 | 数字展馆、线上传播 | 内容审核、版权合规 |
| 文创开发 | 纪念品、衍生品 | 尊重文物、不低俗化 |
五、常见风险与避坑复盘
一是”重申报、轻保护”。 争取到项目资金后,把精力放在建设新设施上,忽视文物本体的日常养护。补救路径是建立文物安全巡查与养护台账,把保护经费优先用于本体修缮。
二是修缮程序不规范。 未批先修、越权审批、施工单位无资质。补救路径是严格履行报批程序,选择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三是周边开发失控。 革命旧址周边乱搭乱建、过度商业化,破坏历史环境。补救路径是严格划定并执行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控制建筑高度、体量与风貌。
四是展陈内容出问题。 史实错误、表述不当、娱乐化。补救路径是建立内容审核机制,邀请党史、文物专家把关。
五是安全责任不落实。 消防安全、防汛防雷、日常巡查缺失。补救路径是落实安全责任制、配齐设施、定期演练。
六、红色资源整合:片区联动与线路设计
革命文物往往分布分散、单体规模小,单打独斗难以形成影响力,必须走”片区联动、线路串联”的路子。
(一)片区统筹。 纳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的县(市、区),可在片区层面统筹保护规划、项目申报与资金安排,避免同质化重复建设。
(二)线路设计。 围绕某一革命主题或历史脉络,把分散的革命旧址、纪念馆、烈士陵园等串联成主题线路,形成”串珠成链”的参观体验。
(三)内容组织。 线路设计应注重叙事逻辑与教育内涵,通过统一讲解词、导览手册、数字导览等,把各个点位的历史联系起来,避免简单罗列。
(四)交通与服务配套。 完善沿线交通标识、停车、餐饮、厕所、休息等服务设施,提升游客可达性与舒适度。
(五)品牌宣传。 打造红色旅游品牌,通过主题宣传、节庆活动、新媒体传播等扩大影响力,同时严守史实底线,防止过度娱乐化。
(六)区域协同。 鼓励跨行政区协同,共同申报项目、共享资源、联合推广,提升整体保护利用水平。
需要提醒的是,片区联动不等于”低水平重复”。各地应结合自身红色资源禀赋与历史脉络,挖掘独特价值,避免”千村一面”式的红色小镇与同质化展馆。
七、资金与项目:如何争取保护利用支持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需要持续投入,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是重要保障。
(一)资金渠道。 一般包括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红色旅游相关支持、地方财政配套以及社会资金等。不同渠道的申报条件、支持方向与申报时间不同,须逐项核对。
(二)项目储备。 争取资金的前提是”项目成熟”。建议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库,对文物本体修缮、消防安防、展陈提升、环境整治、数字化等进行前期论证与方案设计,一旦有申报窗口即可快速上报。
(三)方案质量。 申报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立项结果。保护类项目应突出文物价值、病害评估与保护必要性;利用类项目应突出教育功能、社会效益与可持续性。
(四)规范实施。 资金到位后须严格按批复内容实施,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与竣工验收制,做好资金使用与项目档案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五)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应开展绩效评价,总结保护利用成效,为后续项目申报积累经验与数据支撑。
特别提示: 争取资金不是目的,把革命文物保护好、利用好才是根本。切忌”重争取、轻实施”,更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企业能否参与革命文物的经营开发?
可以,但须在依法依规、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可通过参与文创产品开发、数字化展示、旅游服务配套、研学课程开发等方式参与。但革命文物本体及其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商业性开发;涉及文物修缮、展陈内容的,须由具备资质的主体实施并履行审批程序。任何开发都不得损害文物价值、不得违背革命文物的严肃性。具体参与方式与边界,以文物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Q2:革命文物修缮为什么强调”最小干预”?
因为文物的核心价值在于其真实性与完整性。过度修缮、用现代材料替换原有构件,会破坏文物所携带的历史信息与岁月痕迹,使其”历史价值”大打折扣。”最小干预”原则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原有构件与历史信息,只对必须处理的部分进行干预,并做好记录。这是国际文物保护通行原则,也是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
Q3:红色旅游景区在讲解与宣传中要注意什么?
应坚持史实准确、主题正确,杜绝戏说、夸大与历史虚无主义;讲解词、展陈内容应经过审核;对讲解员开展培训,确保表述规范。同时要尊重革命文物与纪念设施的庄严性,避免在旧址内开展与主题无关的娱乐活动,避免过度商业化氛围冲淡教育功能。
行动建议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关键在于处理好”保”与”用”的关系——保护是前提,利用是目的,但利用绝不能以牺牲保护为代价。建议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与红色旅游景区按”名录建档—本体保护—程序合规—内容审核—安全落实”五步自查:先把家底摸清建档,再落实本体保护与消防整改,同步完善修缮与展陈的报批程序,建立内容审核机制,最后压实安全责任。
对参与红色旅游开发的企业而言,应把”保护优先”作为合作前提,在合同中明确保护责任与合规边界,避免因开发过度承担法律与声誉风险。
凡涉及名录认定、修缮审批、项目资金的,务必以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官方最新通知为准。